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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少数中小学生线下社会培训机构在秋季甚至更长时间提前收取培训费,部分在线培训费用逾期,违反了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相关政策,增加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为此,教育部提醒如下:

一是提醒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时间和教学安排要协调一致,不得以拆分合同的方式一次性收费或变相收费,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培训费一般应在培训课程开始前收取,不应过早收取。

教育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

二、提醒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了解国家有关校外培训管理的政策,为孩子合理选择课外学习方式和内容。提前付款是有风险的,但退款很困难。家长在安排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时,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培训合同文本,不提前支付,保留合同文本和支付发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教育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

三是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党委、政府防疫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李润发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教育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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