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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发布了《关于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计划的重点。优先发展本地分布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用户侧分布式可再生电、热、气的直接和就近利用,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区域能源供应中的比重。

国家能源局: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价中心,中国气象局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中心,国家地热能源中心,水电总院,电力监管总院,风能委员会,光伏委员会,相关研究机构:

国家能源局: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确保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衔接,加强规划指导,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家能源局“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计划等有关要求,现就编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能源局: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

一是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计划是能源发展“十四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四大革命一大合作”新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计划是“十四五”期间指导可再生能源产业优质发展的工作指南,对于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优化可再生能源产业布局、实现可再生能源优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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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新能源安全战略,科学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创新方法和保障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不断降低成本、扩大规模、优化布局、提高质量和效率,实现高比重、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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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落实规划的重点任务

(一)突出以市场为导向的低成本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十四五”计划是推进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重要窗口,也是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全面实现无补贴、无平价上网的关键时期。要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成本的竞争优势,坚持市场导向,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应当协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整体优化。各地区应优先发展和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将其作为本地区能源规划和能源开发建设的首要原则。能源消费市场大、当地可再生能源开发有限的地区,应积极接受从地区外进口的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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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条件的系统评价。全面梳理该区域水电(含抽水蓄能,下同)、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布局与空土地规划的关系,系统分析影响生态、环保、林业、草原、文化旅游、军事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的土地约束,研究提出各种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结合各种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趋势,对本地区各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潜力和分布进行了深入评价。同时,考虑到中国能源革命战略的实施和未来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与国家土地空的规划协调好,为可再生能源中长期战略发展储备发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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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学论证“十四五”期间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全面评估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总结规划实施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围绕2025年国家非化石能源消耗目标的要求,认真分析了该地区各种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条件和特点,综合考虑了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电网消耗和传输、创新发展和系统优化等因素,提出了该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十四五”期间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各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可再生能源接收地区也应研究并提出在“十四五”期间从外部接收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在此基础上,界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全社会的比重,以及可再生能源消耗在区域一次能源消耗中的比重,并建立了相应的指标体系,将其纳入区域能源“十四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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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研究“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布局。优先发展本地分布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用户侧分布式可再生电、热、气的直接和就近利用,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区域能源供应中的比重。在做好发送终端和接收终端连接、落实消费市场的前提下,通过提高现有渠道的传输能力和建设新的传输渠道,推进西部和北部地区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范围。高度重视供热等可再生能源的非电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太阳能的非电利用,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我国北方清洁供热中的比重,推动可再生能源的非电利用在我国能源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结合国家能源电力体制改革,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机制和市场环境,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推进可再生能源与相关技术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和新形式。在此基础上,科学地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该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主要项目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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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统筹可再生能源的本地消费和跨省运输。我们把实施消费市场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重要前提,把提升地方可再生能源消费能力和扩大跨省区资源配置规模作为“十四五”期间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举措。在供电方面,采取了水电改扩建、抽水蓄能等储能设施建设、火电弹性改造等措施。以提高系统的调峰能力。电网方面,研究完善省级和区域电网主网,提高跨区域电网输电能力,优化调度运行机制,为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的相互配置提供资源优化配置平台。在用户方面,结合新的能耗模式和形式,如新的能耗领域(电动汽车、电加热等)。),电力需求侧响应,综合能源服务,充分发挥需求侧的灵活性,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消费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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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设备和产业体系建设。围绕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配套服务体系,研究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的措施。深入研究“十四五”计划和各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趋势、相关技术集成和产业集成。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能力,重点突破一批关键“瓶颈”技术难题,研究建立机构、企业、高校多层次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模式,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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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研究提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研究完善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土地、环保、林业等政策的协调,建立多规总体规划体系。研究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目标责任主体和考核机制,建立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动态考核和实施监督机制。研究完善市场促进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主体多元化、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体系。研究完善优质发展评价体系,建立覆盖规划实施、质量监督、信用管理等环节的动态评价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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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组织

(一)完善工作机制。国家能源局委托水电和水资源规划设计总院牵头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计划,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价中心、中国气象局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中心、国家地热能中心、电力规划设计院、相关行业协会和开发企业进行了良好的合作。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本地区相关部门和企业参与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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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规划衔接工作。根据规划的统一部署,要做好可再生能源规划、综合能源规划、不同领域能源规划、省级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与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技术单位,在编制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过程中,及时做好沟通对接和技术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国家和地方规划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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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泛征求意见。在规划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规划方案。要通过专题研讨会、座谈会、专家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研究的充分论证。

第四,时间表

(一)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

在2020年4月前10天完成规划研究报告初稿。

到2020年6月底,结合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规划的研究成果,完成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的初步衔接。结合国家综合能源规划和子领域能源规划的进展,完成了可再生能源规划与相关能源规划的初步衔接。完成规划研究报告的中间稿,通过讨论和讨论听取和吸收相关方的意见,并不断论证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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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9月底,我们将继续做好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地方规划和相关国家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完成“可再生能源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研究”报告,组织我局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评审验收,进一步完善后正式提交我局。

到2020年11月底,可再生能源发展第14个五年计划(征求意见稿)将完成,并正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2021年3月底前,将形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送审稿)》,经法律审查等程序后提交或发布。

(二)省级可再生能源规划

2020年4月中旬前,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在现有规划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研究工作,提出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初步设想,主要包括发展基础、总体思路、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保障措施以及希望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的重大项目和工程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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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在2020年5月底前,根据规划要求完成地方可再生能源规划初稿,并于5月底前报送我局。

2020年11月底前,配合我局做好省级可再生能源规划衔接工作。

2020年12月底前,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的衔接等规划内容,修订完善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向我局提交正式草案。

国家能源局: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

要求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尽快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计划。根据日程安排和工作需要,国家能源局将及时召开会议,协调推进相关规划工作。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国家能源局: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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