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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3日电(记者赵晓文)今天,国务院联合防控机构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表示,随着COVID-19肺炎疫情的发展和世界范围内抗击疫情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生产的医用材料不断走出国门。4月1日至4月12日,国家海关检查放行了价值165.6亿元的主要防疫控制物资。

中国发布丨海关总署:4月验放出口价值165.6亿元主要疫情防控物资

为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有序出口,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直接用于防疫医疗、与人体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医疗器械进行出口商品检验。

公告称,海关将依法履行对出口医用材料的法定检验职责,企业在出口相关医用材料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海关出口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者掺假、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将依法采取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出口产品、罚款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中国发布丨海关总署:4月验放出口价值165.6亿元主要疫情防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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