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7字,读完约1分钟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根10日在国务院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内销售选择性税收试点范围已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内销时,需要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口税可以根据进口材料或成品来支付。有了这项政策,企业可以独立合理地减税。目前,这项政策已在4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实施,其中24个是综合保税区。试点项目将扩展到全国113个综合保税区,更多企业将从中受益。

商务部:扩大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范围

李兴根表示,加工贸易企业在国内销售保税进口料件或成品时,除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税外,还需缴纳递延税款利息,并从今年4月至年底暂免加工贸易国内销售的递延税款利息,可降低企业国内销售成本,缓解企业财务压力。

李兴根说,外商投资企业是加工贸易的重要主体。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已经开始修订目录。其中,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重点增加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项目,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中西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更加注重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优化加工贸易的区域结构。

商务部:扩大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范围

此外,禁用商品目录已经减少,不属于“两高一资”的产品已经从目录中删除。目前的禁用商品目录主要包括石化、皮革、钢铁、有色金属、木浆等生产过程中能耗高、污染大、监管风险大的产品,共有1862个10位协调制度编码。商务部将在满足环保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减少加工贸易中的违禁商品种类,支持企业开展加工贸易。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商务部:扩大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范围

地址:http://www.sjx0.com/hsbjw/11387.html